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论坛、研讨会、讲座的举办,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党委的部署,现将各类论坛、讲座实施审核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加强内容审核,遇重大活动应报宣传部审批。若有相关政策不清楚的,请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凡因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由主办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二、加强过程监管。在活动进行中,如发现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要及时制止并消除影响。
三、若举办涉外学术交流活动、涉外讲座论坛、境外基金资助的各类活动以及来华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开设的讲座,应报党政办(外办)审核,再转宣传部审批。
四、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资料备案存档工作,以备检查。
五、今后各单位、部门组织论坛、讲座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填写好的《上海开放大学举办哲社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表)报宣传部和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联系人:刘广;电话:25653968;邮箱:liug@shtvu.edu.cn。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开放大学举办哲社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docx
宣传部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