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校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1-27浏览:71设置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上海市有关精神要求,结合疫情发展最新形势和我校实际,学校制订《关于做好近期校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全校各单位(含教育电视台、电视中专、远教资产总公司下属各企业、驻校服务单位等),要按照市教委和学校疫情防控会议要求,全面、准确排摸学校各类人员近期流动情况,特别是与疫情严重地区有关的人员情况,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落实专人动态掌握本单位、部门人员流动情况,并按照要求做好每日“零报告”工作。

二、学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除必要的管理、服务、保障人员外,各类学生和教职工在217日前不要返校、返岗,正式返校、返岗时间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校,须报经学校批准。返沪人员应根据上海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自行居家隔离或观察。

三、为防止疫情扩散,号召全校教职工不要离开目前居住地外出旅游,必须进行的公务出差须提前申报后方可进行。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和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确保通讯畅通,在家或按学校统一安排来校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校门管控,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校,严禁校外人员来校住宿。校内会议中心、培训中心(除值班室外)、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学楼等公共学习空间暂时关闭。

五、寒假期间,取消一切集体活动。暂停任何培训办班等人员聚集类活动。

六、后勤部门要加强对全校公共区域的保洁、消毒和空气通风工作,对重点公共区域要落实专人每日定时消毒、通风。在校在岗保障服务人员应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并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体温自测和登记。

七、学历教育部、非学历教育部、各学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开学、各类考试等工作预案,视情况经学校批准公布。

八、各系统分校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同步落实相关工作。

  

上海开放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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